穿到民国成为魑魅魍魉之主[穿书] 第116节(1 / 2)
但让人意外的是,他竟带回来一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。
并且,桓致昭一进到宅子,就给阮素青和燕姨娘两人明说,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男人是他的爱人,这次回来,他是向阮姨和燕姨娘两人表明情况,以后会定居在国外,若是燕姨娘愿意,他会把她接到国外赡养。
这一番话直接把燕姨娘惊的呆住,随即就是大吼大叫,说桓致昭没良心,出国读书却是找个男人,一点都不自尊不自爱,胡乱搞,脑子有病。
还说桓致昭一点都不把她放在心上,这么大的事情,之前从未透露。
她绝对不可能接受儿子找了一个男人做/爱人。
燕姨娘接受不了,甚至去捶打桓致昭。
桓致昭默默承受,但燕姨娘才打了一下,那个外国男人就将桓致昭护在怀里,皱眉用英语说,即便你是他的亲生母亲也不能随意打人,他们两人相爱是没有错的之类的话。
反正燕姨娘听不懂,简初柒也听得模糊,还是桓慕珩给他翻译了一下。
他打量一眼桓致昭,这人长相不错,眉眼温和,就是高低脚也不太看得出来,鞋子的厚度不一样,但经过处理也不太明显,面对燕姨娘的辱骂和责打,他不闪不避,更是一脸愧疚,可却没有说就此放弃爱人。
后来还是阮素青看不过去,让下人把燕姨娘带了出去。
等到没有了燕姨娘的喊叫,客厅里再次变得安静下来。
阮素青坐在沙发上,疲惫地叹口气,揉揉眉心:“致昭,你也别怪你娘,她之前一心想着让你娶妻生子,甚至在你回来前,还同我请求,说让你看一看北平的小姐们有没有相中的。”
话里话外让她牵线搭桥。
结果却是没有想到,桓致昭一回来就给她们这么大一个“惊喜。”
阮素青忍不住笑了,无奈摇头:“你和慕珩倒是凑巧了,他也带回来一个爱人。”
桓致昭闻言,惊讶地看向桓慕珩:“二弟的爱人?”
简初柒举手:“在这里哦。”
桓致昭:“你、你也是……”
简初柒:“对哦,就是你想的那样,嘿嘿,我二哥可爱我啦。”
他靠着桓慕珩,搂着他的胳膊,脸上是美滋滋的笑容。
桓致昭惊讶过后,也笑道:“我没有想到二弟竟也有喜欢的人了,恭喜。”
他身边的外国男人不想爱人忽略他,拽了拽桓致昭的手,又嘀咕三、两句英语。
桓慕珩同样用英语回答,估计在给爱人介绍家人。
随即,那个外国男人拽出一句生硬的华语:“你、你们好,我叫爱德华,是丹尼的爱人。”
爱德华现在正艰难的和桓致昭学习华语中,只会一些简单的词汇。
燕姨娘厌恶桓致昭带了一个男人回来,桓致昭本来打算带着爱德华住在外面,但是被阮素青劝住,毕竟是母子,之后桓致昭不是还打算接燕姨娘去国外生活么,住在一起,给彼此了解的接回,没准燕姨娘就能够接受他们了。
简初柒听后,悄悄和桓慕珩嘀咕:“我觉得那个燕姨娘不会,她思想可老旧了,都看不惯我,又怎么可能会接受她儿子与一个男人在一起。”
“我看这大少爷想要接他娘一起去国外生活的愿望不会实现。”
桓慕珩:“我父亲从大哥小时候便不让其与燕姨娘接触,他小时候在寄宿学校,出来又被带到我母亲身边教导,之后就是出国了。”
“回来的时间不多,因此与燕姨娘相处不长,感情也不算多么深厚。”
他要接燕姨娘去国外的想法是作为儿子要尽孝道。
倘若燕姨娘不同意,甚至要拆散两人。
以桓致昭的性格,估计最后会直接与爱德华离开北平,去了国外就再也不回来了。
他不会是为了燕姨娘放弃别的东西的人。
简初柒:“那你大哥岂不是从小就孤孤单单的长大?好可怜哦。”
桓慕珩捏了捏简初柒的脸,道:“倘若不是燕姨娘暗中给我父亲下药,她就不会遭到厌恶。”
“大哥本不至于受此遭遇,桓家没有亏待过他,我母亲更没有因为燕姨娘的缘故而忽视虐待他,他享有桓家为他提供的资源,去国外读书,吃穿用度一应俱全,他可怜吗?”
简初柒嘿嘿笑了两声,抱住桓慕珩道:“那不可怜啦,说到底还是我更可怜呢。”
“二哥,以后你可得多疼疼我,给我买好吃的,好玩的,每年送我礼物,每年都要和我去拍照。”
“对啦,我们还要一起出去旅游,每天晚上你要抱着我睡,一个月里只能有五天和我嗯嗯。”
“不行。”最后一句被桓慕珩否定,他勾起嘴角笑道:“五天太少了,五天不做可以。”
简初柒瞪圆眼睛:“二哥,你真禽兽。”
“谢谢七七夸奖。”
“……才没有在夸你,哼。”
不得不说,阮素青在对待两人关系的态度上给了简初柒一个很大的惊喜。
能够被二哥的母亲同意真是太好了。
当然,就算阮素青不同意他和二哥在一起,他也不会妥协放弃就是了。
但少些麻烦,总比多些阻拦要好。
没了这一点烦恼后,简初柒就开始积极探索北平的一些地方。
比如北平特有的吃食、点心,一些珍贵的文物景点。
当然还有最重要的!
那就是原文中的男主。
嘿嘿,原文男主现在还是一个穿着尿布的小屁孩。
这么珍贵的形象,他必须得去好好观赏一下,顺便拍个照,以后还能够拿出来。
哈哈敢不听话,就把你光屁股照片贴满北平和上海的大街小巷。
所以简初柒对桓慕珩道:“二哥,我们去陆家看一看吧,也不知道陆霏予现在怎么样了。”
不知道他有没有把陆家夺回来。
既然原文中他瞎了一只眼睛和瘸了一条腿都能够成功夺回陆家。
现在有了桓家暗中的帮忙,没道理进度比原文还慢。
陆霏予是个有手段有魄力的人。
在掌握了充足的证据,再加上有桓家协助,没多久,他就将陆家的一部分权利握在手中,紧接着,陆父和那个女人被他环环紧逼,到现在,那些人早已不足为惧。
因此,当简初柒和桓慕珩去拜访陆家后,就看到一个穿着开裆裤的三岁多小屁孩,正手里拿着一个小木剑唰唰乱划拉,追在一只小狗的后面,边追边奶声奶气地喊:“妖孽,受死。”
同样是一只小奶狗:“汪。”
救命,哪里来的熊孩子。
陆霏予把小屁孩拦住,抱起来:“霄霄,小心惹急了狗狗咬你。”
这就是男主,名叫陆忌霄。
现在还是一个说话都不清楚的小孩子。
“窝不怕。”陆忌霄道。
他又挥舞了一下小木剑,在发现有外人后,眼神既好奇又警惕地看过来。
简初柒也在打量着原文男主,胖乎乎的小身体,肉馒头似的手,肥嘟嘟的小脸蛋。
喔唷,伙食不错,养的真结实,瞧着也不像个傻的。
“小酥,他们似谁?”陆忌霄问道。
陆霏予无奈:“是小叔,不是小酥。”
陆忌霄乖乖道:“嗯,小酥。”
“……”陆霏予摇摇头,给侄子介绍道:“这位是桓叔叔,这位是简叔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