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弟弟怎么比我早回家?(1 / 4)
“叮铃铃…”
下课铃一响,安静的教室瞬间躁动起来,伴随着椅子挪动的声音,学生们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,互相招呼着去哪里玩。无论教室内或教室外,大家都异常兴奋。
其实也能理解学生们为什么会那么高兴,原因无他—今天是周五。
不止学生走得快,有些急着回家做饭或接孩子的老师也赶得匆忙。在以往,无论是周一周二或周五的放学铃声对宋识初来说都一样,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候,早点回去或晚点回去对他而言没什么不同。
当然不是一直都这样的。
在俞枫上大学前,宋识初才会像那些着急回去的老师们一样,一下课就飞奔回家。
家里有个小孩在等他。
俞枫上初中时比较早放学,要是回去的时候宋识初还没回来,他会先乖乖做晚饭,然后乖乖等他回来。
有时候宋识初排晚班,需要看晚自习,晚饭便会在学校食堂吃。初中的晚自习时间不像高中一样晚,七点开始的自习到八点半结束。
小区离学校挺近的,宋识初从学校开车回公寓大概要花十分钟,算上下班整理资料,有时候批改剩余作业的时间,实际走到家门口也差不多八点四十了。
而每当他进门,包都没来得及放,就会收获一个拥实的怀抱。
小孩会笑嘻嘻地将头埋在他的肩窝里,蹭一蹭,用自己微微卷曲的头发给宋识初挠痒痒。
“哥!你回来啦!”
说来也真是奇怪,进门拥抱这个习惯从小学延续到高中,宋识初眼睁睁看着小孩双手环绕抱的位置从大腿到腰间,小孩的身高从那么一丁点到高出他一个头。
饶是如此,他并不感到违和或别扭,也不会觉得孩子长大了还那么幼稚不好,相反,他很享受这种感觉。
因为这是他从小养到大的小孩。
没有一丝血缘关系的两个人共同生活多年,宋识初早就已经把他当作亲弟弟来对待了。
“宋老师,今天走那么急是不是弟弟回来啦?”
“嗯,早点回去做饭。”
宋识初温和的声线很符合他语文老师的形象。
他拎着包下楼,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下楼的速度有多快,已经赶超了好几个老师,心心念念的都是昨晚俞枫发来的信息:晚上会回家吃饭。
自从余枫上了大学,乃至读研后,两个人相处的时间变得越来越少。
俞枫考上了国内顶尖学府燕大,燕大就在隔壁省,坐动车需要三四个小时。按理来说每周末若是能回家,二人还能一起度过周末时光。
刚开始的确是这样,俞枫每周五上午上完课,下午没课的时候就会回来。
那一段时间宋识初周五放学走得比其他老师还快。因为这事,他也经常被其他老师善意的调侃,说他是弟控。
大学四年的时间不长不短,俞枫成绩优异拿到了保研资格。
经常听别人说,研究生只有考上去的那一刻是高兴的。
宋识初没读研,一开始不理解这句话的含义,直到俞枫的周末一次次被占用,他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…
宋识初才知道,读研真的很辛苦。
这一年,小孩周末很少回家,由面对面的交流变成隔着两块冰冷手机屏幕。有时候视频通话,他甚至看到俞枫眼底下的乌青,为此常常心疼不已。
知道俞枫课业繁重,聊天记录里发得最多的消息便成了“早点休息”“别太累了”。
等待红灯转为绿灯的期间,他望向车窗外的世界。夏季的夜晚总是来得迟些,这会天还是亮的,没几辆车开车灯,不过鸣喇叭的车倒是不少。
周五傍晚是车流高峰期,十字路口经常堵车。他碰过几次,原本十分钟的路程硬生生被堵成四十分钟。
幸而初中周五下午只有三节课,比其他时间早放学,宋识初错过高峰期才能早点回去做饭。
距离上一次见面过了多久?
宋识初想了想,上一次见面还是在暑假,开学到现在快三个月了,这是俞枫的被领养了。
可能是待的时间太短,宋识初不知道俞枫已经来过一次孤儿院了。
他们既然领走了俞枫,身上就肩负着赡养他的责任。然而,被领养走的小孩并没有像其他孩子那样在充满爱的健全家庭长大。
严谨点来说,刚开始夫妻俩确实把他当亲生孩子真心对待。男主人外出上班的时候女主人在家里带娃,两个人轮流照顾,像普普通通的三口之家一样。
那段时间俞枫应该过得很快乐吧,他有了新的爸爸妈妈,他们爱护他,呵护他。
可是,俞枫的新爸爸却有了婚外情。
他出轨了,被妻子当场捉奸。女主人受不了枕边人的背叛,这么多年的甜言蜜语就像是一场天大的笑话,曾经的海誓山盟转瞬即逝。
俞枫在一定程度上算是他俩相爱的证明,因此那天一离开民政局,女主人就迫不及待的把小孩送了回来。
绝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,他们会事先将自己的利益划分清楚后再去考虑别人。
无论对与否,在这件事情上宋识初没有资格去评判那个女人的做法,他能做的仅仅是尽自己所能去温暖那个再一次被抛弃的孩子。
宋识初自谕不是特别善良的人,虽然他表面上看起来彬彬有礼,乖巧懂事,是那种温柔大哥哥类型,事实上他并非对谁都温柔。
欺凌事件在孤儿院里十分常见,大人早就见怪不怪。只要没有闹出太大动静,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宋识初没有那个闲心去阻止每一次霸凌,即使有时候看到了,甚至是当面发生的事,他不会管。
这和他有什么关系呢?
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那天他看到小孩孤立无援却一声不吭的模样,莫名在其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。
小时候的他和俞枫很像,又不完全像。相似的地方在于他们都是被抛弃的孩子,不相似的地方在于俞枫的神情。
他从没在四岁孩子的脸上见过那样的表情。麻木,冷漠,被欺负又不懂得反抗,可任谁都会被那双漆黑的眼睛盯得脊背发凉。
像深夜里的鬼魅。
那时候宋识初是怕的。
但他还是走过去了。
现在回想起来,他也说不清自己那时候为什么会偏偏多管闲事,这不是他惯常的做法。
不过,他很感激当初的自己能迈开步伐走向他。
“哥,你去休息会吧,碗我来洗。”
俞枫把刚撸起袖子准备洗碗的宋识初推出厨房,在宋识初开口前先斩后奏:“我想吃葡萄,哥帮我洗一点吧,嗯?”
宋识初:…
他知道小鱼不是真想吃葡萄,而是找了个借口不让自己争着洗。
小鱼越长大便越懂事,上小学的时候就开始主动承担家务事了。
尤其是宋识初高三那段时间,由于要冲刺最后的高考经常熬夜温书。为了不吵到俞枫睡觉,他通常是等俞枫睡着再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开台灯在书桌上学习,一埋头就是学到一两点。
宋识初专注的时候大脑会自动屏蔽周围的喧嚣,不容易被打扰。所以他连小孩什么时候起来,又什么时候为他泡了一杯牛奶都不知道。
等到人走到跟前了才察觉。
俞枫端着一杯温热的牛奶,声音软软糯糯:“哥哥喝。”
宋识初摸了摸小孩柔顺的头发,出于刚剪没多久的缘故,手感有点刺:“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