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 走私贩子(1 / 2)
“恩?”洛克皱着眉头仔细看了看,蹲着的几人面孔上都是泥灰涂抹的黑斑,头发枯黄应该是几天没有清洗,穿着破旧的灰布衣裳,蓬头垢面的样子,的确看不出来有女子的样子。
古拉斯这才谄媚的笑着“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,破城的时候我就见这几人鬼鬼祟祟的,就带着弟兄们端了他们,没想到还是条大鱼,诺,那些箱子里全是他们的货,有不少好东西呐!”说罢,古拉斯一脚踢开其中木箱,里面露出了闪闪发光的首饰和金银币。
洛克这才明白过来,像这种底下弟兄搞到大批私货的有种不成文的规矩是上交五成,两成给营里,三成给中队长,剩下的才是他们自己平分。之所以有这种规矩,是因为大批的缴获,士兵们没有渠道脱手,就算有渠道,偷偷占着这么大财富,会造成士兵与长官之间存在裂痕,所以才有了这种规矩。
不过洛克以前可很少听到有地下士兵抢到大宗货物的,那些商人、富户有能力的早就在军队到来之前跑了,没能力的也会被男爵的骑兵中队盯上,男爵纵容士兵们自己动手发财,但不会纵容士兵们发自己钱袋里的财,如果有士兵跟营里抢财路,这个士兵绝对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。
“可以啊。”洛克称赞道,洛克以前也没发过这么大的财。
“嘿嘿。”古拉斯不说话,只是傻笑。
洛克看着这个满脸络腮胡,体格粗壮的家伙,实在看不出他的心有那么细,真是人不可貌相啊。“上交的那份你自己去后勤处理,我的那份你去换成德勒后给我,至于这些货,你把一半交给男爵的商队一半交给营里一个叫亨利的商人。”洛克不是言而无信的人,他打算交好那胖子商人,但他也不敢把士兵们的缴获全给了他,谁知道男爵会不会因为商队的利润而给他穿小鞋,稳妥一点准没错。
既然古拉斯说这是个二道贩子团伙,那就一定有领头的了。“你们谁是领头的?”洛克问道。
地上蹲着的那几个人明显感觉出问话的这个人是这些士兵的头儿,虽然没有说话,但都看着他们中间的一个瘦杆男子。
“就是你咯?”洛克看着这个其貌不扬的男子,长的一副排骨样,要不是那略显狡黠的眼神,还真有可能忽略了这个人。不过看他此时哆哆嗦嗦的样子,没有一点二道贩子头领的气势。
“是的,大人,小人叫比克。”这排骨男子虽然胆小,但口齿还算伶俐。“小人是法兰斯城出了名了商人,大人您放小人一条生路,小人能给大人您带来大大的财富。”
“呵,一个二道贩子,走私犯,还敢自称商人。”旁边的古拉斯不屑的一笑。
洛克倒对他感兴趣了,不是对他的才华感兴趣,而是对他的财富。洛克突然想到,像这种二道贩子都不是一个人做生意,应该是一群人,这伙人是扫货的,那就肯定有收货的人,要是顺着他这条线一锅端掉,应该会有惊喜。
那排骨男子一听古拉斯这话急了,他特别害怕这群士兵认为他没有价值把他宰了,“小人还会看物,小人自小就在珠宝店、典当行做杂工,练了一双火眼金睛,能帮大人们发现宝贝。”
“克比是吧,你帮我看看这个。”洛克想起了昨晚拿的那个侍女的镯子,让他看看值不值钱。
那克比一听,立马在衣服上擦了擦自己的手,接过金镯子,借着光线反复观察,甚至拿手指弹了一下镯子,倒是有一点专业的样子。不过他很快露出一丝不屑的样子,别人没看出来,但一直观察他的洛克捕捉到了。
“如何?”洛克不动声色的问道。
“大人,这个……这个……”克比结结巴巴的说。
“有话就快说。”洛克催促道。
“大人,这个镯子在我看来不是什么上品,镯子的重量虽然和真正的金镯子不差太多,但镯子没有金的那种软性,里面应该是掺了铜,重量不差应该是又加了一些银,至于金色,应该是表面涂了一层金粉,还有没有别的掺杂,没有工具,小人目前还看不出来。”排骨男子克里说的条条是道。“总之,这个镯子最多值五个银币。”末尾克比还对这个镯子估了价。
五个银币,换算成德勒也能换一两个银德勒了,要是在以前洛克还看得上眼,现在嘛,还是算了。
洛克收回那镯子,看样子他此时的心情很不好,还以为那几个女人有什么大背景呢。不过这只是那个侍女的,差点也情有可原,洛克如此安慰自己。
古拉斯不愧是个人精,看洛克此时心情不好,赶忙踢了那克比一脚,“你那有什么好东西还不快拿出来,给洛克大哥看看。”
克比一听,自己这伙人的身价性命可能都在那军官手中,忙是到那伙箱子中翻翻捡捡。最终挑出了一对精美的耳环和一墨绿色的手镯。“大人,这是小人这里最好的东西,是疑似一个贵族女人在小人这典当的,这耳环小人长这么大,见过的珠宝可以说没有几个比她还珍贵的,还有这镯子,小人如果没有认错的话是云墨宝石打造的,这么大的镯子用的云墨宝石肯定不小,云墨宝石以往都是用来打造高档戒指的。”
这耳环确实是精品,光上面的钻石就价值不菲,至于那镯子洛克没看出什么门道,既然他说好那就应该是好了。洛克没有多说,收起了两物。
再在这待着也没有什么意义,洛克离开时对古拉斯吩咐道,“留那小子一条性命,我有用。”
洛克在城里四处转了转,到处还是那么乱,恐怕要等到男爵下令停止扰民后,情况才能有所收敛。
洛克先去原先的小队看了看,汉斯正带弟兄们在一杂货铺里抄东西,凯恩正坐在屋顶发呆,凯恩这家伙就这样,平时没个正形,喜欢占小便宜,但洛克知道,队伍里最善良的就是他,每次这种劫掠活动他都基本不参加。洛克问过他一次,他说,看到那些夏尔洛平民就想起了他曾经当乞丐的那些年。大家都默许了他这种行为,反而每次的收获也都会算他一份。
中午,城主府终于传来男爵的命令,军队停止“搜查”,以小队为单位在西城区待命。
西城区是喀什尔男爵用魔法师轰击的那块区域,现在早已是不毛之地,但这也意味着那块地方干净,正好让士兵们在那安营扎寨。
士兵们大多一整晚没睡,加上之前激烈的战斗,刚集结好,就东倒西歪的各自找了地方睡觉。
洛克在这里还遇到了喀什尔男爵部队那边的熟人。西恩,也是个平民出生的小队长,曾经和洛克并肩战斗过,交情还不错。
“怎么,你们也在这边?”洛克打了个招呼,这是个等级森严的世界,洛克先说话就意味着还愿意交这个朋友。
“是啊,洛克大哥你高升了,弟兄我也高兴啊。正好昨晚搞到了好酒,今晚去我那好不,我做东。”西恩见洛克还念旧情,很高兴。虽然两者不隶属于同一部队,但人家职位、军衔比他高,那就是正理。和这种人交朋友,没有坏处。
参军一年以上的都明白,战场上最可靠的是自己,其次是战友,可见一个朋友的重要性。
“没问题。”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,哈哈笑道。按惯例,从现在到明天下午应该是没什么任务了,洛克昨天受的伤在斗气的滋润下也不影响他喝酒。
在营地里混了个脸,洛克又回到了自己的小院子,手上还提着一只鸡,汉斯送过来的,不愧是老兄弟。
院子里侍女拉菲在扫地,但她此时心事重重的不知怎么了。克莉丝汀坐在门框上摆弄自己的手指头,看样子她的病好多了。格蕾丝应该在屋里。看样子这几个女人不傻,没有逃,洛克敢保证她们逃不出这座城,